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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春刚律师

2026年8月8日
北京云九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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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春刚律师

王春刚,1979年1月生,吉林大学法学学士,法学理论功底扎实,执业经验深厚。


一、政治素养
本人政治立场坚定,始终坚守党的领导,恪守律师执业初心与职业底线。先后赴延安杨家岭、梁家河、山西武乡八路军总部、嘉兴南湖红船、广东韶关省委旧址等红色教育基地研学深造。善于结合红色党史学习感悟,以红船精神为引领,在行业内分享学习心得,践行新时代律师的责任与使命。


二、专业领域与办案专长
深耕刑事辩护多年,长期专注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办理,擅长处理故意杀人、绑架、贩卖毒品、盗窃、合同诈骗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各类刑事案件。
办案中擅长运用心理学知识沟通疏导,快速与当事人建立信任,精准研判案件走向、把控辩护策略;秉持专业、严谨、尽责的执业理念,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合法权益,兼顾配合司法机关恪守司法公正、维护法律权威。


三、经典代表性案例
1. 重大故意杀人罪法律援助案
承办赵某某故意杀人重大刑案,受援人曾拒绝多名法援律师,经本律师首次会见即建立充分信任,顺利完成委托手续。办案过程中协助监管机关排查安全隐患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;一审死刑判决后,受援人主动点名、经省级法律援助局专项指派,继续承办死刑复核阶段法律援助工作,全程尽职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
2. 巩某某合同诈骗无罪判决案(2025)
案件审判阶段介入,当事人已被羁押一年多,涉案金额高达1500万元,另案被告人已获刑13年。律师阅卷后即确立无罪辩护思路,多次会见释法明理、多轮庭审据理力争,最终经法院审委会审议,依法作出无罪判决。
3. 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(2025)
侦查阶段介入,涉案金额依法可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,当事人被逮捕后,持续与侦查、检察机关专业沟通,促成退赃退赔;多次提交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,当事人羁押130天后成功取保候审。律师并未止步缓刑结果,持续全力争取不起诉。当事人因意外根骨骨折不便行动、不愿参与检察听证,律师耐心劝导、全程陪同,甚至背负当事人上楼参会,最终检察院当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4. 李某某盗窃案侦查阶段撤案(2026)
涉案金额28万余元,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核实案情,细致梳理行车记录仪等关键证据,精准研判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,向侦查机关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书,一周内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,当事人释放。
四、律所管理与运营资历
2013年加入盈科长春分所,历任盈科哈尔滨、盈科太原、盈科晋城、盈科中山等分所执行主任,全程主导多家分所筹建选址、装修落地、人才引进、制度搭建及长期运营管理。
深耕律所精细化运营,严控筹建及运营成本,坚持稳健可持续发展理念,所操盘筹建运营的多家分所均稳居当地律师行业前列;秉持“以律师为本”服务理念,全力赋能律师业务发展与业绩提升。首创律师案卷归档保证金比例机制,并实行1000元/案封顶制度,任职期间律所零资金风险、零重大执业投诉。
2025年3月主动辞去全部管理职务,全职专注刑事辩护一线办案,深耕专业、潜心办案。
五、行业建设与社会公益
热心律师行业建设与公益事业,积极参与疫情防控、行业发展研讨、高校普法讲座等活动,助力地方律师行业规范化、专业化建设。
积极参与广东省司法厅“一对一”助学帮扶工程,完成结对帮扶任务后,主动接续衔接后续学业帮扶、认领新帮扶对象,保障困难学生完成义务教育,所在律所助学工作获广东省司法厅政治部通报表扬。
任职期间牵头起草《中山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引(草案)》《中山市中小型律师事务所(团队)专精特新认定办法》,组织完成中山市律师行业首批专精特新律所评选,有力推动本地律所规范化、特色化、专业化发展;积极参与省律协立法研讨,主动建言献策、提交专业立法建议。


六、社会职务与行业任职
- 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立法工作委员会 委员
- 第十届中山市律师协会律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 主任
- 中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(法律组)
- 民盟中山市委会社情民意专业委员会 主任


七、个人荣誉
1. 中山市2021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
2. 中山市律师协会2020—2023年度热心行业事务奖
3. 民盟中山市委会2021年度参政议政先进个人
4. 民盟中山市委会2022年度优秀盟员
5. 民盟中山市委会2023年度社会服务先进个人
6. 民盟中山市委会2024年度参政议政先进个人
7. 民盟广东省委会2024年度全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
8. 2025年度广东省律师协会委员会优秀委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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